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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健康学校 健康单位 健康餐厅进行复验评估

发布时间:2018-06-1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加快贺兰县2018年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示范学校、示范单位、示范餐厅、示范食堂创建工作。2018年6月6日至11日,贺兰县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示范单位进行复验及考核评估。
  检查组对2014年以来命名的健康促进学校、单位、食堂、餐厅进行复验,对2018新健康促进示范单位进行考核评估。检查组先后对贺兰县总工会、贺兰县财政局、贺兰县审计局等八个健康促进单位示范单位进行资料复验(2014年-2017年命名),对贺兰县司法局及贺兰县教育局进行2018年健康促进示范单位考核。对贺兰县第一中学、贺兰县第四小学等八个示范学校进行复验(2016-2017年命名),对贺兰县三小、贺兰县五小进行2018年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考核评估。对马伟手抓餐饮店、银大湖城酒店等八个示范餐厅进行复验(2014年-2017年命名),纳家楼餐饮和食府新天地餐饮进行2018年健康促进示范餐厅考核。2014年-2017年命名的食堂有公安局食堂、如意湖学生食堂等八家。2018年健康促进示范食堂有县政务服务中心食堂,对其考核评估。
  考核中发现:大部分单位能严格按照《贺兰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单位、食堂、餐厅评估表》认真准备,2014年-2017年命名的健康促进单位在申报当年资料齐全,创建之后,宣传氛围不浓,单位领导对创建工作不够重视,示范单位创建后部分单位对已开展的活动资料痕迹不清,2017至2018年相关资料未收集。示范学校、单位中,贺兰县六小、贺兰回小、财政局等单位资料齐全,归类整齐。示范单位中,贺兰县司法局、贺兰县教育局、总工会等单位资料欠缺。对资料欠缺的单位,检查组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尽快完善相关资料,确保我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审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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