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按照区、市、县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从4月下旬起在全县开展文化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具体措施,压实文旅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兼顾剧本娱乐场所等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升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学习自治区专项行动方案,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准确把握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时间阶段等,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划定检查重点区域、明确检查重要点位、制定检查重点内容。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既定部署,对标对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
(3)各文旅企业(场所)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查明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动态,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同类安全生产事故。
(5)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
(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有效治理“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2.压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从员工行为安全上进行刚性约束,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不可控不冒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2)各文旅企业(场所)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围绕本次专项行动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发现的重大问题。
(3)各文旅企业(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各文旅企业(场所)要充分利用各类专家指导服务力量,结合本企业实际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各文旅企业(场所)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识,提高一线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见效。
3.加大危险作业风险整治力度。
(1)各文旅企业(场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各文旅企业(场所)要健全完善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各文旅企业(场所)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各文旅企业(场所)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检维修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台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深化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治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各文旅企业(场所)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演练科目,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力求演练贴近预案、贴近实战,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3)各文旅企业(场所)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把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备、实施、总结的全过程,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战,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局属各岗位、图书馆、文化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推动企业及各场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坚决杜绝监管缺位、监管失位。
1.开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
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学习,主要内容至少包含:
(1)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2)要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监管人员专题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处罚依据,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2.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监管执法。
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检查,严格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2)根据监管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公开曝光一批问题企业,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3)要大力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九综合检查组反馈的154项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专项整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专项整治等反馈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约谈问责。
(3)坚持有案必查,规范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明原因、认定责任,跟进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1)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3)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行动,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落实“十项正向激励措施”,推动企业积极创建达标。
(4)实施重点企业帮扶行动,坚持督帮并举,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解决“查不出、不会改”的问题,指导企业防风险、除隐患。
(三)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切实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1)大力实施学习宣传教育行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要求。
(2)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始终把安全摆在首位、作为前提,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以集中审批等为名降低安全门槛,不得违规搞“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
(3)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检查,发现并补齐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和短板。
(4)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拓展宣传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1)积极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切实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
(2)利用新媒体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事故企业和突出问题隐患曝光力度。
(3)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通过12350举报投诉热线,广泛发动群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举报风险隐患以及“三非”“三违”、瞒报事故等行为,查实重奖。
3.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基础保障。
(1)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使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2)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3)更好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完善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帮助重点企业和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做好应急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局属各岗位、图书馆、文化馆、各文旅企业(场所)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5月上旬至2023年11月30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参加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5月中旬至2023年11月30日)。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组织专家团队到基层一线问诊把脉、指导帮助,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整治质效。
(二)统筹协调推进。定期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信息报送。要加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自2023年6月份起,每月1日将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大隐患清单(见附件)报文化市场办公室,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
附件:
1、文化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
2、文化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责任分工;
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4、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大隐患清单。
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文化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
一、 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纸质书籍、文献资料等易燃物较多,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网 络设备、智能化设施等用电设备较多,未按需要配足配齐消防灭火器材。
二、 景区消防安全隐患。室内旅游点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森林公园、风景区等的防火设备不齐备。建筑设施内的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线路老化、用火不规范等隐患引发火灾。
三、 涉山、涉水等危险地带安全隐患。户外景区可能存在不良天气等自然灾害风险,游船不定期维护、安全警示与应急救援缺乏,山体落石、岩石风化松动等隐患。交通游览车临崖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警示、指示标志设置不全。
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设备维护保养不当、安全防护设备不足、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安全警示与应急救援缺乏。
五、 人群聚集安全隐患。游客量超过景区承载量导致人群聚集、滞留,应急预案缺乏、疏散通道不合理、不畅通。
六、 旅行社企业包租车辆环节风险隐患。可能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和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导游、领队在带团时,未及时提醒游客系安全带。
七、 旅行社企业组团旅游时的风险隐患。未提前对旅游线路进行安全评估,合理安排时间和行驶路线,遇极端天气或者安全 隐患路段。
八、 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网吧内电脑、空调等电器密集,网线、电线混杂,线路敷设不规范;违反电气安装规定, 擅自接线,使得接线头不牢。安全出口宽度不足,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且设置有门帘、台阶及杂物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为防盗安全出口锁闭等。歌舞娱乐场所大量使用木材、塑料、海绵、地毯、油漆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九、索道、索桥、玻璃栈道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和安装,未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未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
附件2:
文化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责任分工
序号 | 重点场所类别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 公共文化管理与非遗办、文化馆 | |
2 | 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及公共文化活动 | 公共文化管理与非遗办、文化馆、图书馆 | |
3 | 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4 | 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以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 | 旅游(产业)发展和文物保护办 | |
5 | 旅行社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旅游(产业)发展和文物保护办 | |
6 | A级旅游景区、村旅游示范点、等级旅游民宿、星级旅游饭店 | 旅游(产业)发展和文物保护办 | |
7 | 文博场馆 | 旅游(产业)发展和文物保护办、贺兰县文物保护中心 | |
8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游艺场所、经营性演出场所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9 | 融媒体中心、局机关办公场所 | 综合管理办公室 |
附件3: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2 |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5 |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
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4 |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
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
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个次)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
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
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
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
9 |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 10 |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
党委 政府 组织 领导 情况 | 1 | 省、市、县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 2 | 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 ||
3 | 省、市、县政府负责同志 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 4 | 省、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 | |||
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6 | 是否在省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 |||
7 | 市县两级配备专兼职 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 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 督导检查(次) |
注:1.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大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单位 |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 隐患判定标准 | 责任清单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截至上报之日) |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 责任人 | ||||||
1 | |||||||
2 | |||||||
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