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清水桥提水闸位于银川市贺兰县立岗镇清水村三社和民公路与惠农渠交叉处,是我县一处尚未核定的文物点(贺政发〔2013〕3号)。
贺兰县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清水桥提水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召开会议,出具了专家审核意见,会议认定:清水桥已被交通水利部门认定为危桥,且桥闸一体,该类型桥闸在惠农渠道上还有存在,拟同意撤销该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依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于7月28日在贺兰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贺兰县文物审查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在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后,提出撤销清水桥提水闸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的意见。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会议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贺兰县文物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地址:贺兰县光明西路宣传文化中心三楼
联系人:马思佳
电话: 0951-8060169
邮箱:hlxwgj@163.com
附件:1.文物保函〔2017〕75号
2.拟撤销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名单
贺兰县文物审查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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