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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贺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区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强化统计信息队伍建设,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信息统计服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贺兰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4条,其中:1.通过贺兰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计297条,包括部门文件1条、统计信息68条、统计分析22条、工作动态180条,其他信息26条;2.通过“贺兰统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共101条;3.通过“贺兰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28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和重要统计信息资源。2.健全监督管理。我局实时公开重要文件、重点信息,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同步推送最新统计动态及其相关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文件,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凡公开发布的信息均按照“三审三校”制度流程发布,严密防范涉密信息泄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情况。今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体系。加大各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扩大公开信息传播范围,通过“贺兰统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将统计工作信息以各种形式及时传递给公众。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统计工作日臻完善,为我县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和优质的统计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设立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和工作要求,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具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定期对各个公开平台公开信息例行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员更换频繁,影响工作推进,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二是公开内容数量大于质量,形式不够丰富,对经济形势、统计数据分析深度力度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建立相关工作细则,做好人员更换工作的交接,安排工作相对稳定的人员以作后备力量,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发布的内容反复审核校对,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度符合公开要求,同时将高质量文稿在全局范围内传阅,提高干部职工信息撰写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局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常态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等开放日活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的各项工作均已完成。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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