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县上下积极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消费需求有所释放,但整体来看消费市场恢复不及预期,消费结构亟待优化。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40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总量位居全区、银川市第三,沿黄六县(市)第一,分别占全区、银川市的10.5%和18.0%。增速位居银川市第六,沿黄六县(市)第五,增速低于全区、全市1.3和0.9个百分点。
二、运行特点
(一)限额以上占比较大。上半年,限额以上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7.98亿元,占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0.2%,同比下降1.2%,较上季度回落2.1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回落16.3个百分点,下拉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9个百分点;限额以下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42亿元,占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9.8%,同比增长2.9%,拉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9个百分点。
(二)乡村消费品市场保持稳定增长。上半年,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5.46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5.7%,同比下降0.1%,下拉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1个百分点;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94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3%,同比增长2.9%,较一季度提升1.1个百分点,快于城镇增速3.0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1个百分点。
(三)餐饮收入相对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县商品类实现零售额64.30亿元,同比下降0.3%;实现餐饮收入4.10亿元,同比增长4.3%,快于商品类零售4.6个百分点。其中:批发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2.91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8.9%,同比增长1.1%;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1.39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5.1%,同比下降0.6%;住宿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0.13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2%,同比增长3.0%;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97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8%,同比增长4.3%。
(四)新能源汽车保持快速增长。上半年,限上新能源汽车实现商品零售额15.21亿元,占全县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的35.2%,较去年同期(20.4%)提高14.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60.3%,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7个百分点,拉动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0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五)网络零售表现强劲。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为8.96亿元,同比增长90.5%,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7%,占比较上年同期(8.1%)提高10.6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7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7个百分点。
三、影响消费品市场增长的因素
(一)支撑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因素单一。上半年,全县限额以上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7.98亿元,其中汽车类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3.18亿元,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90.0%,其他类商品零售额仅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10.0%,汽车类商品在零售总额中占比过高,直接影响全县消费品市场发展。目前限上在库的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企业及大个体只有4家,吃穿用类商品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长期需求稳定,是消费品市场运行的“稳定器”,而在库企业少,未对消费品市场起到应有的拉动作用。从长期来看,较为单一的消费结构,不利于消费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重点商品类增速下降较大。今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和新能源汽车降价等影响,汽车行业整体销售受到影响。上半年,在库统计的73家汽车零售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3.18亿元,同比下降1.6%,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1%,下拉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个百分点,下拉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个百分点。2月-4月单月全县汽车零售额均为负增长,5月因车展影响单月恢复增长,但6月仍为下降趋势,1-6月累计零售额下降汽车企业为44家,下降面达60.3%。从目前来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汽车促销政策,2024年后半年汽车销售依然不容乐观,全县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难以转正,进而影响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总量和增速。
(三)限上住宿餐饮发展动力不足。截至目前,全县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单位共计13家(包括大个体8家),其中退库停报保留基数企业3家。上半年,全县住宿餐饮业单位实现餐饮收入4.10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实现餐饮收入3006.1万元,占全县餐饮收入的7.3%,同比下降9.4%,下拉全县餐饮收入0.8个百分点;限额以下实现餐饮收入3.80亿元,占全县餐饮收入的92.7%,同比增长5.5%,拉动全县餐饮收入5.1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目前主要依靠限下, 限上住宿餐饮增长乏力。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优化市场结构。一是针对全县消费市场结构单一的情况,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做好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对经济普查中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库标准的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124家企业重点关注,选取符合条件、有特色、经营稳定、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及时组织申报入库。二是鼓励在库企业做好消费模式改革创新,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传统实体零售企业发展线上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鼓励绿色、环保、智能消费,为传统商品增添“新元素”,不断均衡各类商品零售额比重,逐步降低对汽车类消费增长的过度依赖,形成多点拉动、多元发展的新结构。三是大力宣传“四上”企业在扶持奖励、综合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提高企业入规积极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家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二)加大政策引领,促进汽车消费。持续抓好汽车等重点商品消费,继续完善促进汽车消费的接续政策。一是加大政策补贴范围和补贴力度,落实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来贺兰购车。二是不断挖掘农村汽车消费市场,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市场成为车市新的增长点。三是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在县域、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消除新能源汽车消费痛点,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销量。
(三)落实优惠政策,激发消费活力。一是持续扩大就业,全面落实就业政策,促进居民增收,提升居民消费能力,让大家有钱消费。二是充分利用“十一”、中秋等节假日,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做好消费文章,拓宽消费券发放覆盖面,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不断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三是积极主动协助重点商贸企业开展“打折、让利、促销、购物返现”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为消费者送上最大实惠,减少消费外流,实现本地消费留在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