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2亿元,同比增长30.6%,增速分别高于全区、银川市平均水平7.7和5.9个百分点,两年平均下降1.7%,比2019年一季度下降3.3%。
按规模分:一季度,限额以上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2.28亿元,同比增长35.0%,占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63.3%;限额以下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2.94亿元,同比增长23.6%,占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6.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一季度,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3.36亿元,同比增长31.0%,两年平均下降1.7%;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6亿元,同比增长23.6%,两年平均下降1.5%。
按消费类型分:一季度,住宿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64亿元,同比增长36.1%;批发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2.58亿元,同比增长30.2%,其中:汽车类商品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6.53亿元,同比增长66.6%,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7.2%,两年平均增长1.0%,石油类商品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69亿元,同比下降25%,比2019年一季度下降26.9%,两年平均下降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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