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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统计局组织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1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切实增强贺兰县统计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指导统计工作的能力。5月15日,县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会上,县统计局法规专干柳燕同志领学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重点内容,围绕行政处罚裁量权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三个方面,对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刻内涵与重大意义进行了系统阐述、精辟解读。在领学过程中,柳燕同志不时穿插一些案例分析,一方面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思维,另一方面使全局干部职工更加坚定依法统计、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峰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学习《统计法》和《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核心要义,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性。二是树立法治意识。要把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作为统计系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守牢底线。三是创新宣传手段,多方位宣传《统计法》和《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统计法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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