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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经普办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城管大队共同开展清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2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17〕53号)的要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此次经济普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构成状况,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和新兴产业发展状况起重要作用。为保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进行,贺兰县统计局经普办积极开展底册清查工作,并及时解答各普查单位疑惑,随时到各个普查区指导工作。

  隶属于贺兰县团结社区和太阳城社区的两个市场是流动个体户较集中的普查小区,商户配合度低,清查工作开展难度大,进度较慢。为保障清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9月20日上午,贺兰县统计局副局长叶安祥同志带领普查小组成员3人,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城管大队分别到两个普查小区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宣传,向各个商户说明此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并就《统计法》中保障商业秘密与个人信息条款做了重点强调。

  通过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清查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商户配合度大大提高,很大程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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