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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贺兰县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水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贺兰县水务局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32条。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158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条,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62条,预决算公开2条,业务工作4条,“双随机、一公开”10条,工作总结1条,部门动态31条,公示公告10条,应急管理4条,意见征集5条,政府开放日26条,法治政府1条;2.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874,其中: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24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75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贺兰县水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及审核制度,严格把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加强信息统计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质效。持续做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我局加强对新开通的政务微信管理,严格执行审查、备案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对涉及水利的相关政策、动态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及岗位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序进行。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三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存在短板;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做好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权威规范发布规划、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库网站动态更新机制。三是强化对局属各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信息公开更加及时有效、内容来源更加权威准确,审核把关更加规范严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一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重要信息做到分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切实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并定期对我单位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开展信息安全检查清理工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确保每周更新、内容准确。三是结合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等,联合多部门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以“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主题的节水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贺兰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营造全民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氛围。四是及时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相关信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乡村振兴示范县、绿色宜居示范县和科技创新示范县等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五是常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关于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的有关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做好我局“政府开放日”和“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贺兰县水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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