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总结

水务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30/2018-74063 文 号 贺水发〔2018〕168号 发布日期 2018-08-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公开 试点 总结

    自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对照《贺兰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贺兰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全面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一、深化信息公开,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各项工作的整体水平,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从自身抓起,坚持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核,把信息主动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全面“五公开”,全面推开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二是及时公开相关文件。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年度工作目标及各阶段完成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应急管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工作动态等。截至2018年8月26日,共发布信息数134条。并及时将我局试点领域(涉农补贴、环境保护)相关文件进行公示,截至目前贺兰县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户补贴花名册表、2018年贺兰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 

  三是严格公开程序。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责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由分管领导负责对收集和整理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方能进行公开并予以备案。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切实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之间的关系;并按照《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55号)进一步完善我局公文发布程序。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错别字和错误格式等现象。由于校对不及时、不细心,导致错字、别字时常出现,对平台也存在操作不规范现象,经常出现格式调整不到位。二是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公示公告、人事信息等一些模块,内容更新较为迟缓;三是对《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55号文件,部分工作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对公文公开属性认识不清。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严格落实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做好涉密不公开、存在异议不公开、未经批准不予公开;二是加强公开内容筛选,对于涉及民生的项目计划、项目进度要准确快速的进行公开,使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贺兰县水务局        

  2018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