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我县水资源节约工作顺利开展,5月23日至25日,我局会同银川市政府节能办、节能公司及县政府节能办联合成立了节水型单位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对县直84家申报节水型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节水设施改造、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认真对照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逐项检查。通过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引导全社会提高水忧患和水危机意识,倡导“人人节水、自觉节水”的节俭美德,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此次2017年创建节水型单位验收,贺兰县共有79家单位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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