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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河长办对贺兰县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8-05-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5月23日下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杜鹏、水利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王瑞斌一行对贺兰县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水务局局长马晓东、环保局副局长梁晓燕、住建局副局长梁宇鲲等相关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贺兰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第四排水沟上游段、立岗镇兰光中心村排污口、第五排水沟,对该地区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束后,在县水务局召开座谈会,县河长办主任、政府副县长叶正忠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水务局局长马晓东就2018年贺兰县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水利厅建设管理处副处长王瑞斌对贺兰县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各级河长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严格按照河长制“六项制度”要求,积极开展巡河巡湖工作,二是县级河长要定时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大河道治理力度,使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能停留在表面。三是在沟道两侧村庄密集地区设立警示牌,通过警示牌提醒群众注意涉水安全,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创新型制度建设。贺兰县应结合县情,制定相关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保障河长制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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