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科学编制银川市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向各单位征集2019年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根据《立法法》规定,规章制定项目的建议应当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提出。
(二)在银川市立法权限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提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立法选项要符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要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要符合人民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对银川市现行政府规章与新定、修改的上位法有矛盾或抵触,或者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原起草部门应当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项目,分为制定项目和调研项目。制定项目指的是2019年应当制定出台的项目,调研项目指的是2019年完成立法调研的项目。
(二)报送规章建议项目应当就制定该政府规章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度等问题作出说明;对建议修改的政府规章项目,应报送立法后评估报告。
(三)报送规章建议项目应当认真填写《银川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一项一表,并确定草案报送时间。
(四)如无报送建议,请在建议表中标注“无”,加盖单位公章。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应当认真调研论证,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填写的《银川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表》送至贺兰县政务中心A栋九楼司法局905室。
附件:银川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建议表
(联系人:万如意 联系电话:8061255)
贺兰县司法局
2019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