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稳步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 年,贺兰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53条,其中: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2022 年贺兰县司法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103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信息5条,部门会议信息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领导信息1条,部门文件4条,部门预决算信息1条,法治宣传信息5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6条,社区矫正信息8条,行政复议信息23条,“双随机、一公开” 信息2条,工作总结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动态信息22条,公示公告信息7条,“政府开放日”信息1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13条。
2.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情况。2022 年贺兰县司法局通过政务微博(“贺兰法律援助”微博)发布政府信息114条,通过政务微信(“贺兰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93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贺兰县司法局收到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收到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工作领导力度,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为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三审三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对政府网站公开、微信发布及转载的信息及时由科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对审核文件、信息等内容填写修改意见并签字,安排专人对报送信息进行统一校对排版,确保报送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确定信息无误后方可发布。同时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实行办事程序、办事标准。
三是规范内容,提质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贺兰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等工作。不断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本单位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建设,切实将其视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政务信息,按要求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业务工作等信息。定期更新司法局部门动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严格按照网站和新媒体更新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等特色专栏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平台作用。
二是加强电子政务集成化平台管理。充分发挥“12348”宁夏法网和法律援助服务热线作用,以公开促业务提升,以公开促信息共享。2022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为3998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理237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6件,来电咨询455人次。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551次,受理矛盾纠纷966件,调解成功942件,调解成功率97.5%。全年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各类法律专题讲座271场次。
三是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的作用。大力实施互联网+法律服务,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司法所配备触摸一体查询机及公共法律服务终端,让群众感受指尖上的法律服务,随时随地便利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利用政法云视频和宁夏广电 4K 高清机顶盒,设置广电“法治贺兰”模块,拓宽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实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贺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贺兰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文件要求,督促我单位的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积极履行政务公开社会督查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布的个别文件出现表述错误;二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确,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信息形式单一,内容缺乏深度。
(二)改进情况。贺兰县司法局将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沟通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政府信息发布。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的针对性,认真梳理信息报送重点,及时发布上报或下发相关文件,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简报,把信息报送作为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合法有效。二是主动公开贺兰县司法局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定时、全面、规范公开部门决算信息等。三是及时向社会公开贺兰县司法局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表等,有效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四是积极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工作群管理,确保网络工作群规范使用并发挥作用。五是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政府开放日”活动未能按计划开展。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贺兰县司法局处理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