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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岗司法所“三项举措”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4-0025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7-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关 键 词

为了使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效,贺兰县司法局习岗司法所抓实“三项举措”,落实工作职责,暖心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一、主动联系,及时衔接。落实好刑满释放人员接回制度,及时通知其家属或所在村委会将刑满释放人员于释放当日接回,并及时到司法所进行报到衔接,坚持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确保衔接率100%。利用好宁夏刑满释放大数据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在衔接过程中做好首次谈心谈话工作,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个人经历、实际情况和就业意向等信息,做到一人一档。今年以来新接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7人,衔接率和帮教率均达到100%。

二、心理疏导,帮扶救助。在走访排查中,与安置帮教对象聊家常、谈打算、帮谋划,联合村委会干部定期开展心理疏导、政策讲解工作,努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思想疏导工作。通过积极关注、倾听和共情,准确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恢复自信心,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今年以来共为5名安置帮教对象提供了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端正了思想态度,使其重塑健康心理。

三、访谈见面,法治宣传。为防止安置帮教对象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习岗司法所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安置帮教工作全过程。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走访相结合,采取“一对一、面对面”讲解宣传方式,向刑满释放人员讲解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进行政策解读,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正面教育,帮助其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访谈见面2轮,1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下一步,习岗司法所将结合“一所一品牌”培育工作,全力打造习岗司法所“‘安置’有情‘帮教’暖心”安置帮教品牌,积极开发和整合社会各种资源,不断拓展安置帮教工作领域,丰富帮教形式,全力推进安置帮教工作高质量发展,促使安置帮教对象告别迷途、重新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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