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业务工作>公共法律服务

金贵司法所多措并举助力“法援”惠民 “公法”便民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572R/2024-0025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7-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关 键 词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金贵司法所立足于辖区实际情况,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往来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多措并举助力“法援”惠民,“公法”便民。

法援宣传常态化,当好普法“代言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司法所多次开展上街普法、下村释法,采用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点、下村入户等方式深入群众,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妇女权益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知识,结合贺兰县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为群众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扩充群众的法律知识储备。

服务渠道公开化,做好法治“引路人”

“大爷大娘,这是金贵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县上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址和电话,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要解决的,可以去现场或者打电话求助……”“好嘞,丫头们,我以后有啥问题就直接打你们电话问”。

这一对话出现在金贵司法所普法活动的现场。每逢贺兰县司法局金贵司法所上街开展普法活动,工作人员就会为来往群众介绍贺兰县法律援助中心、贺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金贵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放贺兰县法律援助服务卡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卡,为群众强调有法律问题可以通过官方网络平台、电话或现场等渠道进行咨询,引导群众采用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度。

法律咨询便民化,做好维权“护航人”

自新入职律师、实习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试点工作以来,金贵司法所坚持任务导向、需求导向、实践导向,在摸清新入职律师、实习律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新入职律师、实习律师参与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来。

及时为群众提供针对性、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合法维权,贺兰县司法局金贵司法所每逢普法宣传,便会联合实习律师主动为集市周边商户、群众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排忧解难,积极发挥司法所扎根基层的优势,切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以来,金贵司法所开展涉及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6次,接待法律咨询90余人次,为群众发放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公共法律平台相关内容的宣传手册、卡片500余份,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知晓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金贵司法所将持续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切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为群众带来更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