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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贺兰县“七五”普法联络员队伍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16/2017-64795 文 号 贺普法发〔2017〕2 号 发布日期 2017-12-13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法治宣传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普法 联络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暨法治贺兰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我县“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联系、互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普法联络员组织网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县普法办经研究决定成立“七五”普法联络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联络员工作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拟定、组织、实施、本部门的“七五”普法规划、各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总结,并及时报送县普法办;

  2.负责将本单位开展的各项普法活动的方案报送普法办备案;

  3.协助组织落实本单位党委(组)中心组和工作人员学法工作;

  4.收集和整理本单位的学法及普法工作动态,向县普法办及时传递和反馈普法信息和工作经验,每季度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

  5.配合县普法办对本单位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

  6.与县普法办保持沟通联系,参与县普法办组织的全县性普法活动,做好组织协调和上下联络工作;

  7.负责本单位普法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并规范保存,做好各类普法教材的征订和发放等工作;

  8.参与县普法办组织的有关普法培训、学习和交流等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沟通协调。县普法办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向各联络员传达各阶段工作重点和要求,各联络员要及时向县普法办报送有关信息和材料,推动全县“七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学习培训。县普法办将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组织联络员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联络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加强履职考核。县普法办每年将对联络员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情况、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登记,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普法工作进展和联络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并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4.各单位普法联络员须加入“贺兰县普法依法治理”QQ工作群(QQ群号:157691997),以便工作交流互动。

  联系电话:8060648            联系人:李佳、桂帆

  邮箱:hlyfzxb@126.com

  附件1:贺兰县“七五”普法联络员名单

  

                                                    贺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代章)

                                                           2017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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