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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640122-116/2018-3978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1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宣传 法治 服务
    今年以来,贺兰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三个纳入”突出顶层设计

  纳入法治建设重要内容,争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依法治理、平安贺兰建设重要内容,把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作为法治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把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乡村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服务。纳入规范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予以明确,将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作为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

  二、“三项举措”提振乡村建设

  (一)找准乡村法治宣传切入点。开展精准普惠法治宣传,以农村群众需要为出发点,编印农村法治宣传读本(婚姻家庭类、邻里纠纷类、土地纠纷类等)免费向广大基层群众发放。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依托县文化馆、常欣文艺宣传队、沙渠村文艺队,打造县、乡、村三级法治文艺宣传队,创作《我的地盘我做主》、《我有底线》、《法在心中》等12个法治文艺精品节目,在各乡镇、村、社区、广场、学校演出38场次,让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接地气。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纳入普法宣传范围,创新形式,在立岗集市、广荣村广场开展了3·8妇女节有奖知识问答;在居安社区、太阳城社区邀请律师为社区居民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讲座;在习岗街道、金贵集市、常信集市、立岗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外出务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做好法治宣传的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名法治模范”评选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申报活动,向区、市推荐法治模范10人,其中荣获2017年度宁夏“百名法治模范”称号贺兰县有3名,银川市2017年度“百名法治模范”称号贺兰县有13名。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各乡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着力点。完善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是精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推进工作,建立“一站式”、“一条龙”窗口服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主要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1-7月份,三级公共服务实体平台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350件,已办结194件,挽回经济损失310.89万元,解答法律咨询930人次,免费代书140份,受理农民工案件11件,为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3.8元。二是实现“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我县充分利用律师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结合农村每月19日、社区21日的民主议政日开展律师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以村、居为单位将全县10个律所3个法律服务所,76名律师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派驻到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每月开展法律服务率达到100%,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讲座率达到90%以上。建立工作评价机制,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账,将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年底考核,确保为民服务标准和质量。三是提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作用。积极借助“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宁夏法网”两级平台,制作即时贴,方便群众扫取二维码进入网络平台寻找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服务。开放“贺兰司法公众号”,群众可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最新动态等,在线法律咨询和申请人民调解,目前阅读量1万余条。建立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随时随地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咨询。

  (三)盯牢纠纷排查调处关键点。着力健全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指导基层选优配强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做实以司法所为主导的“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协调联动信访、公安、法庭、综治办等基层维稳力量,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流程。在人民调解中心和7个乡镇司法所设置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室(或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窗口)和“信访事项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各调委会与县信访局、乡镇信访办、综治中心对接,确保属人民调解范围的信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增设信访调解职能,协调村居调委会加大信访事项的调解力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进一步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制度,将两类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全面及时掌控信息,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各级各类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188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44件,成功化解634件,其中参与疑难复杂纠纷10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纠纷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93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

  1.根据文件要求,司法局作为依法治村牵头单位,受限于职能,工作推进慢,与其他部门联合推进工作力度不足,依法治村存在司法局单打独斗的局面。

  2.信访工作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试点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工作任务量大,人员紧缺。

  3.乡镇普法形式单一,普法效果不理想。乡村普法存在被动式输出多,主动要求少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上加强与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等单位的横向联系。加强工作合力,减少工作阻力,深入推进开展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着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村居环境。

  2.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常态化推进,常态化落实,不断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力量,打好信访矛盾化解的法治“组合拳”,形成专业的“集成化”,最大限度地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使普法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电视台开设专栏,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共同推进检察官、法官、律师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将司法活动与普法相结合,提升普法实效。

  

贺兰县司法局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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