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司法所、中心、公证处: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党发〔2020〕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市全委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解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新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专项行动
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培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朱建新
责任领导:孙林森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项行动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全面落实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等激励保障制度,注重从政治上、精神上、物质上重奖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选送年度考核优秀、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优先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招商引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和岗位交流机制,形成机关与基层双向交流、重要岗位定期交流、同一职位任职时间长的轮岗交流的良性循环。坚持日常考核、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积极鼓励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积极选树、宣传、提拔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牵头领导:朱建新
责任领导:马小梅
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
针对我县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多、败诉率高的现状,全面梳理全县行政诉讼老案积案,充分发挥律师资源,逐案分析,制定有力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行政案件总量大幅下降、行政败诉案件大幅下降和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高”的目标要求。加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培训,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提高行政负责人应诉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牵头领导:朱建新
责任领导:马小梅
责任股室:法制室
(四)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零专项行动
针对全县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数量大的现状,全面梳理排查涉及农民工工资、土地确权、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切实摸清社会矛盾纠纷底数,不断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专家库和在线视频调解平台作用,集中力量再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缠访、闹访、越级访、群体访等突出问题,切实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牵头领导:朱建新
责任领导:哈 莉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五)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鼓励引导全系统干部选修在职法律学历,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和防范化解政治风险能力。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常识测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岗位技能训练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采取课堂理论培训和到附近县市区参观学习培训,从根本上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处置风险的能力。
牵头领导:朱建新
责任领导:李 佳
责任股室:办公室
(六)开展司法行政干部作风建设竞赛活动
要求每名干部职工坚持读作风建设或廉政教育典型书籍,结合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党员大会、干部作风建设会及学习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交流及竞赛活动,通过“读一本书”,思想交流一次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廉政建设,全面打造廉洁型、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干部队伍。
牵头领导:朱建新
责任领导:李 佳
责任股室:办公室
(七)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
坚持机关领导干部每周到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坐班制度,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近距离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三下乡”、“三进”等活动,大力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真正做到将法律服务送至千家万户。
牵头领导:朱建新
责任领导:哈 莉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三、步骤安排
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从2020年3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结合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报告,制定《贺兰县司法局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全力完成各项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阶段(2020年4月-12月初)。各责任领导及责任股室要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具体措施,对标对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指标。各责任股室要形式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底)。各责任股室要积极总结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典型事迹及先进经验,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并纳入年度干部考核范围。
四、活动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室、中心、公证处主任为成员的贺兰县司法局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全体党员干部要统一部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增强履职本领,锤炼良好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积极总结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干部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对反面典型和事例的学习,做到自警自省,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化督促检查,紧抓整改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司法所、室、中心、公证处等开展干部作风进行督促检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对查出的问题列出工作台账,明确时限,完成整改,确保各项行动扎实开展。
附件:1.贺兰县司法局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领导小组
2.贺兰县司法局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工作台账
贺兰县司法局
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