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贺兰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调解制度,做实做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将行政争议“发现在早,化解在小”。2025年上半年,我县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复议案件17件,行政复议调解结案率43.6%。
一是以“人才建设”为着力点,奏响行政复议“引领曲”。成立贺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及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小组,按照专业、敬业、爱业标准,择优选配3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建专职办案团队,制定实施《贺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同时聘用5家律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专题业务培训会,全面加强复议人员配备及后备力量储备,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是以“强化能力”为切入点,奏响案件审理“主题曲”。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把受理、审核、调查、决定四个关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理程序合法、裁量幅度适当、结果公平公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逐步提高。
三是以“复议为民”为侧重点,奏响宣传推广“和谐曲”。贯彻落实《贺兰县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方案》,督促引导县级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与宣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有机结合,进一步汇聚形成行政复议宣传的强大合力,不断实现法治宣传效果最大化。有效整合全县各类宣传资源和力量,通过采用重点宣传与常态宣传相结合、新型媒介与传统媒介相互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今年以来,全县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或发布有关行政复议图文解读、相关文书、工作动态等信息百余条。
下一步,贺兰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创新,完善多元化解体系,将更多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