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调解员,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工伤赔偿,解决了我的困难!”工伤赔偿纠纷申请人激动地说道。2023年12月25日,贵州省来宁务工人员王某在安徽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生产车间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食指末节断损,住院治疗9天,治疗结束后王某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进行伤残鉴定。王某找到安徽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多次协商未果发生纠纷,于是到贺兰县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委会受理纠纷后,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查阅出勤表、工资表等材料,初步判断王某与安徽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随即开展调解调查工作,调解员认真倾听王某诉请,理清事情来龙去脉,了解到王某受伤后家庭负担较重,经济状况较差等现状后,第一时间同该公司取得联系确定调解时间。
调解现场,调解员采取“背靠背”与“主动引导”相结合的调解工作法,向公司负责人认真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王某工伤后无法工作造成生活困难等方面,引导公司积极承担责任、稳妥解决问题。由于双方主张的赔偿数额差距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没有放弃调解,改变调解思路,在最后一轮调解环节中采用“面对面”调解策略,经过反复沟通和悉心引导,双方做出让步,最终成功达成和解,安徽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当场付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接下来,贺兰县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将牢固树立“调解为民”理念,在调解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切实把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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