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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台子司法所:依法依情解纠纷 强化普法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0-2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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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台子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以教育为重点、以普法为核心,强化源头防范,夯实解纷基础,提升化解质效,切实以法治工作成效推动辖区社会治理不断迈上新台阶。

解情结,修复关系想妙招。马某与贾某曾是以“兄弟”相称的好朋友,今年5月份马某向贾某所经营的育苗公司购买了西瓜苗,种植后发现西瓜苗未出藤却开花,长势缓慢,马某认为该育苗公司的西瓜苗是假苗,故想诉至法院进行索赔,原本关系要好的朋友反目成仇产生矛盾。“石榴籽”调解员摸排到这一矛盾线索后,积极组织双方实地勘察,并组织开展“面对面”调解。起初,双方就损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人民调解员对双方进行初步心理疏导,利用已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调整调解策略,刚柔并济,明确评判,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下来。紧接着人民调解员明确双方各自责任,逐渐缩小诉求差距,最终将此次赔偿纠纷成功化解,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解心结,释法说理有好招。吴某来自河南省,在南梁台子隆源村租赁耕地种植西瓜,一天下午,吴某来到南梁台子司法所“石榴籽”调解室寻求帮助。调解员耐心询问吴某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吴某发现自己种的西瓜患有瓜斑病,遂至银川市农资城万某经营的药店购买治瓜斑病的药,用药后发现瓜叶大面积枯死向万某多次沟通要求其赔偿均未达成协议。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勘查取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起初万某态度坚硬,不配合调解,经过调解员再三耐心劝说,以案释法最终说服万某,双方当面协调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解员长达三小时的调解,最终万某同意赔偿吴某部分损失费用,成功为瓜农吴某挽回经济损失。

解困结,维护权益出实招。田某与白某是同一个村的村民,白某在城市内经营餐饮业,顾不上种地因此把土地租赁给同村的田某耕种,田某租赁后种植蔬菜,由于蔬菜价格低造成田某经济困难开始拖欠租金,白某向田某追索无果后寻求调解。“石榴籽”调解员详细向田某了解到本案债权债务真实,田某也同意支付拖欠租金,但资金周转困难,暂无履行能力,为破解这一困局,调解员引导双方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纠纷,依法维护白某合法权益,也为田某减轻了诉累。

及时妥善化解涉农纠纷,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南梁台子司法所因地制宜打造“石榴籽”法律服务品牌,整合“金牌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调解资源,组建专业调解队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筑牢基层矛盾调解“第一道防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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