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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落实安全 集中教育促进稳定——金贵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发布时间:2024-03-0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及管理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2月26日下午,金贵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一是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安全意识。活动中,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有关电动车的安全知识,并结合近期南京某小区电动车充电爆炸事例进行以案释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自觉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区域,远离可燃物,不要私自更换电池,并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检查电动车电池是否损坏,是否出现漏电、跑电等现象,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学习法律法规,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司法所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贺兰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修订)》,鼓励他们主动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安全生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集中警示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管自觉性。活动中,司法所通报本月被训诫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案例,强调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定以及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严重后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发表感想并引以为戒,进一步端正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思想自觉,提升服从监管意识。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为杜绝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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