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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0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4月1日,贺兰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赵波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审议了《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贺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贺兰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贺兰县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等文件。

会议指出,县一级是国家治理架构的宏观之末、微观之始,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是改革所趋、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向,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结合当前形势和县域发展实际,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落实最后一年,我县要对照《实施纲要》开展“回头看”,以目标为导向补齐法治建设短板;以任务为导向,扎扎实实解决“三个摘帽”问题;以结果为导向,在《工作要点》中要以具体工作为支撑,突出定性定量,强化考核问责。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强化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是依法执政的遵循,要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依法科学决策,依法规范执法,深入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化解”“打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历史遗留问题清零”专项行动,持续发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摘掉“传销大县”的帽子,真正把依法治县工作做到实处;总结述法试点工作经验,全面落实贺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整合法治政府建设力量,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统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建立一支专业法律咨询队伍,严格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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