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12345、办公电话、微博、信函等途径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727件(其中投诉661件,举报33件,咨询建议求助10件,表扬0件),较上月增加9件。已办结605件,办结率83.21%,书信18件。
从投诉举报受理渠道来看,全国12345智慧银川平台受理515件;全国12315平台受理189件;信访与举报信受理18件,微博、抖音平台受理5件,诉转案0件。
网监股受理49件,办结49件,办结率100%;分派德胜所受理335件,办结242件,办结率72.24%;分派习岗所受理312件,办结285件,办结率91.35%;分派金贵所受理7件,办结7件,办结率100%;分派暖泉所受理8件,办结8件,办结率100%;分派立岗所受理16件,办结14件,办结率87.50%。
二、特点分析
(一)本月有关食品类投诉共受理143件,食品餐饮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主要投诉的问题有:一是购买到过期或者变质的食品;二是在店内就餐或者网络平台点餐时,发现食物不洁或者混有异物;三是餐饮场所卫生条件差、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
(二)本月有关汽车类投诉共受理77件,主要涉及汽车售后和汽车质量、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消费承诺、经营者发生变动后消费者“三包”权益无法保证、维修质量差、汽车欺骗消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三)本月有关其他商品及服务类投诉共受理256件。主要包括商品价格过高、商家欺骗消费、隐瞒产品质量问题、推脱不履行售后服务、停车场收费不合理、电梯故障等问题。
(四)本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18件,办结7件,撤诉0件,较上年同期(2023年12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15件)同比增长20%。投诉内容大多为食品执行标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包装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11》,伪造商品条码、食品包装内存在异物、腐烂变质,以及关于传销的匿名举报信一封。
三、典型案例
案例(一)
魏先生于2022年3月购买奔驰车,购车后车辆各种设施频繁发生故障,2024年12月28日与商家沟通,商家告知需要升级,市民表示担心质保期过后无法正常使用车辆,希望针对该情况给出解决方案。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德胜所执法人员收到投诉后进行了现场协商调解,被诉方表示车辆故障已排除并于2024年12月28日向诉求人交付。
案例(二)
杨先生于2024年9月花费110元购买洗手盆,发现上水孔太靠后安装不了,后联系商家退换,商家拒绝退换,希望部门核实并协助市民更换洗手盆。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习岗所收到市民投诉后,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解,商家同意为诉求人更换洗手盆。
四、年报防骗提示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年报工作已经开始,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随着年报季来临,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在此提醒: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诈骗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二)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四)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五)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