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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索引号 640122-143/2021-0003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2-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县食品市场安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危及人身健康的食品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印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局所联动、全面检查、重点打击的工作方法,通过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和重点区域全面开展节日市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围绕节日消费特点,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在强化群众日常生活必须的粮食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监管的基础上,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紧盯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重点节令食品及生产企业,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共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17家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72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起。

二是聚焦餐饮食品安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餐饮经营者、特别是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和入网食品经营单位,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以及凉菜、冷冻海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好进口关。强化过程控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同时,强化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餐饮服务场所环境消杀,严格餐饮服务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其规范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并加强用餐人员扫码登记进店管理。召开大中型餐饮单位疫情防控约谈会4次,约谈餐饮单位负责人88人次,停止集体性聚餐36家,共规范餐饮服务单位171家次,印刷发放“温馨提示”、疫情防控行程码及海报2.2万份。

三是紧抓重点区域监管,有力保障食品消费安全。针对大中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单位,旅游景区等人口聚集多、人员流动大的重点区域和场所,特别是农村地区集市集会,持续组织开展检查。共检查集贸市场5家,食品批发市场1家,大中型商超36家,大型餐饮单位20家,没收违法经营食品数137.5千克,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起。

四是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继续做好制止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工作,扎实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菜。联合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动员推广公筷公勺分餐制的用餐方式。同时,大力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非法捕捞的长江流域渔获物和野生动物的良好消费环境。

五是紧盯进口冷链食品,强化全面追溯管理工作。加快“宁夏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平台的推广和应用,对辖区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全面追溯管理,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物流仓储、生产加工、批发销售、餐饮服务、网络交易平台等相关单位注册并及时录入上传数据。组织召开“宁冷链”追溯管理系统培训会1次,全县42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会。截至目前,共有44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注册“宁冷链”系统,录入冷链食品备案品种共计19种、27291.81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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