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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留痕”助力药品智慧监管漫步“云”端

索引号 640122-143/2020-0022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2-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媒体问药安

12月21日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开展的“媒体问药安”网络行活动正式拉开帷幕,中央驻宁媒体、区内主流媒体、商业媒体等20余家新闻媒体走进宁夏一康源医药有限公司五十七店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全方位、多层次、全媒体展现贺兰县药品“智慧监管”新模式。

(一)平台数据接入,提高监管效能。

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是自治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有效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进程,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现阶段平台已成功对接使用检验检测、稽查执法、日常监管、阳光药店等数据模块。

2020年年初,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相关工作要求,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在区局搭建平台的基础上,成功向宁夏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导入药品零售经营单位205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39家,药品使用单位206家,市场监管所已完成辖区各企业的认领工作,并按照“谁执法谁录入”的原则向系统录入日常监管执法记录信息,着力快速推进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在日常监管等工作中的应用。

(二)配备执法终端,实现互联网“留痕”。

为积极推动“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的应用,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入资金约20万元,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终端40台,便携式打印机15台,下载安装了药品智慧监管“移动监管平台”APP,平台搭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现场检查指南,执法人员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实现了智能化“留痕”监管,摆脱了以往纸质档案堆积的情况,受到了执法人员的推广和欢迎。

(三)创建“阳光药店”,药品在线“云”监管。

今年8月,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在全县筛选出20家零售药店作为“阳光药店”工程建设试点药店,通过现场指导检查、视频会议培训、邀请工程技术人员召开现场答疑等方式,完成信息系统公众端、监管端和企业端的三端联合,全面步入药品线上监管新模式。“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可对药品进销存、执业药店在岗、处方药销售、含麻药管理、阴凉区和冷藏区温湿度等数据进行实时对接,对证照临近期、温湿度不达标、含麻药品超剂量销售等行为进行实时预警,真正意义上实现基于云数据对接、信息共享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整体提升了药品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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