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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约谈全县校长 明确学校夏季食品安全责任

索引号 640122-143/2020-0008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7-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约谈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高发阶段。针对本县及周边地区相继发生学生腹痛腹泻发热事件,贺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于7月3日联合对全县学校校长和学校食堂、超市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约谈会议在行政中心70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报了本县及周边地区近期发生的学生腹痛腹泻发热情况和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对贺兰县部分学校商店及食品供货商食品安全隐患的督查通报》,现场通过视频和图片演示了对学校超市、食堂及校园热销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强调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会议对学校食品安全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学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与超市的日常检查,有效落实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和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实行米、面、油、奶、禽、蛋等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定点集中采购制度,建议学校食堂6至9月份不销售冷加工食品和临期纯牛奶、酸牛奶等奶制品。二是承包学校食堂、超市的第三方机构立即下架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企业及疑似食源性疾病涉及企业生产的食品,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全面排查,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合作。三是高考期间,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各学校三方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考点学校及周边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保证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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