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三部门联合开展食用盐市场“飓风行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了食用盐非法销售行为,有效规范了食用盐市场秩序,确保了全县人民用盐安全。
针对我县碘盐覆盖率低于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的实际状况,6月3日,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召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盐业公司等四部门50名执法人员,召开了贺兰县食用盐市场“飓风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我县2019和2020年碘盐监测情况,分析了我县食用盐市场销售使用现状,学习培训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出台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排部署了具体行动方案,将50名执法人员分为5组,以食用盐定点批发企业、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销售店及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以精制盐、日晒盐、加碘盐、非加碘盐为重点品种,严格落实我区盐碘浓度规定(21-39mg/kg)。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查严办食盐案件。
截至6月8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等828家次,对未有效履行索证索票97家经营单位进行了责令改正,对2家盐碘浓度不符合我区标准,销售无碘盐和未明确标注加碘字样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场累计收缴不合格食盐249.69千克。
通过食用盐市场“飓风行动”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规范了食用盐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地方病三年攻坚任务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整治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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