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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品一械”监督抽样 “三个结合” 强化落实

索引号 640122-143/2020-0007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抽样

为进一步加强药械妆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有效,根据自治区药监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的要求,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精心准备,迅速行动,落实好“三个结合”,积极开展2020年药械妆产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

一是将“两品一械”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提高抽样的针对性。根据抽样计划,结合对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相关单位开展质量监督抽样,同时也加深了基层监管人员“两品一械”监管知识的提升。

二是将“两品一械”抽检与各项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在开展监督抽检前,将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整治进行梳理整合,尽量做到检查抽样相结合,抽样与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美妆行动”等专项整治同时开展,在时间人员都有限的情况下,最大程度提升工作效率。

三是将“两品一械”抽检与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提高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已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我局在开展药品监督抽检时,抽检人员现场对以上“两法”中与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简要讲解和宣传,要求药品销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截止目前,累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36家、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15家,完成药品监督抽验28个品类37个批次、化妆品14个品类17个批次、医疗器械1个品类1个批次,全年抽样任务完成率达60%。所抽药品化妆品样品已送至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并且全部录入“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和“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进行送检,对经检测后认定不合格的药品、化妆品,我局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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