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食品和药品安全

金贵市场监管所建立完善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长效机制

索引号 640122-143/2019-0002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1-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

20177月,按照自治区食药局工作安排,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建立和推进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中建立和推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2年多来,金贵市场监督管理所一直致力于此项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在辖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自查时间及内容。按照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建立和推进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贺市监食字〔2017〕122号)文件要求,每季度末各食品生产企业要对本企业该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并分别于4月15号、7月15号、10月15号、1月15号前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报《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为督促企业有效开展此项工作,金贵市场监督管理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初就在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群里发出提示信息,并将《食品生产日常自查要点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季)自查结果记录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样表再次在群里转发,同时将自查内容、步骤、要求再次予以说明,为企业做好前期服务工作,保证企业顺利开展自查。

二、将企业自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为避免企业走过场,金贵市场监督管理所再认真审核企业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查内容,有重点的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帮助企业找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隐患。

三、将企业自查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相结合。为促使企业更好地开展自查工作,有效落实主体责任,金贵市场监督管理所将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工作纳入企业年度风险等级评定,对于不按时上报自查报告、自查工作敷衍了事的企业发现两次的,年度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将提升一个等级,并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工作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辖区企业都能自觉履行此项义务,促使企业更好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了辖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