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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泉市场监管所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索引号 640122-143/2018-3371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2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近期,暖泉市场监管所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结合宁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督查反馈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商店、餐馆、小作坊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着力提升“主体规范、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力度为抓手,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严格市场准入,提升农村食品经营主体清理规范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清理和规范力度。同时,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积极引导证照过期、证照不符等农村食品经营户及时改正,守法经营。 

  二、落实监管责任,提升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管责任,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将监管区域、监管任务分解到组、量化到人、细化到岗,实行定岗、定责、定人员、定范围、定任务,落实基层监管人员的职责以季节性食品和元旦、春节等节日性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部位,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三、严查违法行为,提升农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抓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集中执法力量,突出抓好对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的执法检查,强力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户93户,其中小食杂店46户,餐饮39户,小作坊8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3份,没收不合格食品12袋(瓶),立案查处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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