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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肉类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43/2018-03769 文 号 贺市监执字〔2018〕16 号 发布日期 2018-01-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各科、室、所(队):

  为了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禽类、水产品和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坚决查处和打击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据宁食药监(稽)函【201414号《关于开展肉类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从124日起至323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肉类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查处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开展肉类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市场监管科、食品科、企业监管科及习岗、德胜、金贵、暖泉、立岗市场监管所为成员单位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大队。 

  组长:刘伟:副组长:刘德斌、马晓林、韩建云、李晓忠、武晓莉:成员:郭银虎、杨立平、李永胜、刘学忠、郁文涛、赵宏云、马燕飞、周建军、王海峰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畜禽屠宰场(点)农村或交通要道自发形成的集散地、冷链服务场所、商超企业冷藏库,以及物流服务等场所、环节中无证生产经营、私屠滥宰、出售死因不明或者未经检疫检验肉品违法行为;查处生产销售注水肉,销售非法走私进口、过期、变质畜禽、水产品,销售野生保护动物,或者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含有瘦肉精等非法药物添加、使用工业防腐、增色、祛味原料或者加工助剂生产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案件查办,坚决惩处违法行为 

  本次集中行动由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实施。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查办为抓手,特别是春节节日市场肉类及其制品的查处,着力惩处肉类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全链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程序,依法办案 

  注重发现和梳理案件线索,挖掘案件来源。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紧盯不放,深挖细究,端窝挖点,追根溯源;对涉嫌犯罪的,及时进行移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办、大案小办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案件协查协办 

  各科、所要及时通报案件查办信息,沟通案件查办情况。对跨区域案件,及时函告涉案地监管部门,组织协查协办,进行追根溯源;发现问题产品,要及时进行风险控制,防止危害扩大。遇有重大案情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局长报告,由主管局长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要充分发挥12315群众举报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违法行为的查处,县局适时进行宣传报道,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及时组织案件信息公示。 

  各所要分别在225日、320日向综合执法大队报送书面及电子版案件查办信息和工作总结。并推荐2件以上典型案例。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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