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1月份开始,贺兰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为期一百天的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净化了全县肉品市场环境。
一是确定监管重点。以新贸、立岗、金贵、暖泉农贸市场、太阳城早市等农贸市场肉品专营店为重点监管区域,依托网格化监管模式,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加大对节日期间肉品市场重点检查的力度。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落实肉品安全责任,监督肉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对出售未经检疫私宰肉的市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是严格监管内容。严格落实“两证两章”管理要求,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印章的肉品上市。要求对没有“两证两章”或证章不全的一律按私宰肉查处,检查进口牛羊肉是否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按照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是畅通监管信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对上市肉品产销实行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肉品安全消费知识的宣传,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抑制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合格肉品。充分发挥12331、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申诉、投诉和咨询渠道,形成对肉品违法违规行为的群防群治局面。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局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牛羊、猪肉肉品经营户252家、超市75户次。配合县农牧局查处3起私自屠宰羊只违法行为,对16户没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猪肉经营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纠正18起农民自产未经检疫上市销售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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