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队)、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区食药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宁食药监办〔2017〕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此项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1日-11月10日。
二、宣传重点
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引导公众学习安全用药知识、分辨用药误区、识别并纠正药品谣言,掌握安全用药技能。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提升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宣传近年来全区各级监管部门在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开展的重点工作,有效做法及成效。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参加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组织机关单位、涉药企业人员积极参加国家总局于10月11日启动的为期1个月的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和“宝葫芦娃”搭建参赛平台,吸引公众参与有奖答题,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科普知识。
2、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公益活动。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组织药学专家现场咨询、慢性病用药知识讲座、量血压、测血糖、鉴别常见假劣药品、药品快检等活动,宣传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认知水平。
3、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发放《50个你不可不知的用药常识》、《怎样避开用药误区》等用药安全知识宣传资料,让广大群众多方面了解用药知识,保障用药安全。
4、制播安全用药温馨提示。在县电视台重要时段用滚动字幕的方式播放安全用药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内容统一为:维护药品安全,事关你我健康,需要人人参与,实现社会共治。每年10月是全国安全用药月,贺兰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您:遵从医生药师意见,做到科学合理用药),引导公众安全合理用药。
5、发布药械安全典型案例。配合区食药局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发布2017年药械安全监管典型案例。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安排,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药品企业、科普组织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扩宽宣传渠道,充分借助广电报刊,“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是增强活动实效。要结合活动内容,紧贴公众需求,扩大宣传覆盖面,采取有效形式,扎实推动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