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市场监管规则

关于殡葬行业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

索引号 11640122317781343T/2024-0002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市场监管规则
关 键 词 价格政策

各殡葬服务、殡葬用品经营和公墓经营单位:

为维护和保障我殡葬服务活动有序进行,确保殡葬服务、殡葬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价格正常秩序,现就殡葬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各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收费和价格管理办法》(宁发改规发〔2023〕12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履行法定价格义务,合法诚实守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合理制定殡葬用品价格

各殡葬用品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制定骨灰盒、寿衣、花卉等殡葬用品价格,销售时应当明码标价公示商品名称、商品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有关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各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自查整改,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殡葬行业价格监督检查,密切关注殡葬收费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对有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殡葬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拨打电话12345或通过“我的宁夏”app “网上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