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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加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索引号 640122-143/2021-0000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1-0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特种设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0年12月17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县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研判,突出整治重点。以会议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养老院、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气瓶充装站、化工厂等为重点场所,以近年来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投诉比较集中以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企业,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为重点设备,严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管严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未按方案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的企业,同时对前期发现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是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百日行动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干部职工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将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期主题,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使违法者“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从源头上预防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6家、特种设备89台(套),排查安全隐患11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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