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结合“两节”“两会”文件精神,县局特设科执法人员对物业小区电梯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电梯的运行情况,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执法人员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及实际需要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使用单位应在电梯轿厢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志;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确认;制订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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