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市场监管>产品质量监管

立岗市场监管所治理散煤市场

索引号 640122-143/2018-9366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1-0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
关 键 词 治理散煤

近日,立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散煤经营单位开展集中治理,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对散煤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治。在辖区2个清洁煤炭销售点,推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煤质检验制度。对无照经营销售的经营户进行取缔,共取缔1户,对4家不符合要求和经营条件的经营户一律要求停业整改。二是开展沿街商户用煤规劝工作,提醒经营户不要使用不合格燃煤,鼓励其使用清洁能源和灶具。三是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用煤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从厂区环境到生产车间,要求原料、成品堆放有序,无杂物,环境整洁,锅炉用煤达标,废弃排放有环保设施。检查生产企业5户,对1户环境脏乱的保温材料厂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四是加强环境治理宣传工作。联合立岗镇综治办在集市群众集中区域,先后开展2次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农村环境治理科普知识等宣传材料,共散发宣传品1000余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环境治理的共识,营造人人治理环境的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