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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索引号 11640122317781343T/2024-0007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8-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2024年上半年,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区、市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部门职能,以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保障民生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纲”和“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以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开展教育学习57次,参加学习642人次;知识测试1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2次、专题读书会1次;组织主题党日6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二是全力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建设“小个专”24小时暖心服务站暨“贺兰馨驿站”3个,前期一次性投入资金15万元。此项目由党组书记亲抓亲管亲自跟进指导,制定统一阵地标识、党建制度牌、配置阅读、休息、饮水、热饭、充电、取暖等服务设施,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外卖小哥等提供安全便捷的就近休息场所,增强其获得感、认同感、归属感。建设“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1条,目前已建设完毕,验收成功。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保障市场安全

1.“干”字当头,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地理标志重点产业、驰名商标、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强化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领域违法,上半年受理投诉举报件3件,已全部办结,诉求人满意度100%;办理商标侵权案件3件,罚没款23.6万元;二是开展餐饮服务价格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召开餐饮旅游业提醒告诫会2次,参会单位37家,促进餐饮企业合规经营,出动执法人员351人次,对298家餐饮单位开展了检查,发送价格提醒告诫书197份,发放《价格行为合规建议与风险识别指引(试行)》61份,督促8家餐饮单位整改问题48处,当场处罚1件(警告),立案查处餐饮违法案件2件;三是“线上+线下”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一方面在暖泉集贸市场、金贵集贸市场等活动现场通过设置消费者咨询服务台、安全用药科普区、计量服务在现场、全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乘坐电梯安全小常识等展区的方式,为群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供咨询400余次,受理投诉10余件。同时对辖区经营户销售的韭菜、蒜薹、菠菜、豆角、上海青等蔬菜食品进行了50批次抽样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另一方面通过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发布我局自制宣传短片、宣传海报等,正面有力宣传市场监管形象,强化政府公信力,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2.“严”字当头,牢守“三品一特”安全底线

一是坚守食品安全红线。扎实开展“校园餐”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工作。召开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部署会2次,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对全县71所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7所委托经营学校食堂、13所农村集中配餐学校的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具消毒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次,签订《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承诺书》71份。对在学校食堂集中整治过程发现的103条问题,已整改62条,限期整改41条,下发责改6份,杜绝“不洁”食品流向校园餐桌。结合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专项整治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和大宗食材供应商销售的时令水果、生鲜肉进行监督检验、快速检测,经快检31批次鲜果、54批次生鲜肉,合格率100%。委托法定食品检验机构同步开展30批次时令水果监督抽检,正在检验中。同时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具表面清洁度快检,抽检学校、幼儿园、小饭桌15家,检测碗、筷子、勺子等复用餐具及案板等加工用具43批次,检验合格率100%;二是强化药品安全底线。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大药械化专项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150余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在药械化案件查办方面,共立案17起,结案10起,罚没金额16.9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社会氛围。在推进“阳光药店”创建方面,全县303家药店现已全部完成“阳光药店”创建工作,纳入率达100%,创建率达100%,全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已全面步入线上监管新模式。在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召开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培训会,建立追溯体系交流群,指导帮助企业操作使用追溯服务平台。截至目前,辖区完成追溯系统入驻零售药店218家,其中130家已扫码上传追溯信息;购进重点品种药品的34家医疗机构已全部成功注册账号,其中24家已扫码上传追溯信息;三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

在开展车用气瓶充装企业检查方面,共检查13家,并组织开展交叉互查工作,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2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7处,已整改11处。在涉氨、涉氢、涉氯企业特种设备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以区内食品生产、化工企业为重点对象,针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应急演练情况等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氨、涉氢、涉氯企业6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条。在场(厂)内机动车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对全县范围内,特别是海吉星物流园、海峡石材城、贺兰县全民创业基地、电商物流产业园、吉顺恒通物流园等叉车使用量大的地点开展为期1个月的风险隐患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10家,督促14辆叉车办理使用登记、检验等手续;四是织密工业产品质量防护网。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方面,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16家,责令下架超标电动自行车80余辆。抽检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19批次,经检测不合格2批次,目前已立案调查。在加强电线电缆、开关插座、老年用品、学生用品、建筑建材及烟花爆竹等产品质量监管方面,抽检各类工业产品110批次,较去年同期增长92.98%,截至目前共收到不合格报告11批次,均已立案查处。在电子秤计量监管专项检查方面,组织召开贺兰县农(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警示约谈会1次。邀请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海吉星、新贸市场、金贵市场等农集贸市场开展电子计价秤检验检定工作,检定电子计价秤1226台,责令停用失准电子秤12台。

坚持依法监管,着力维护市场秩序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机制,多措并举推进年报工作,完成2023年度企业年报8396户,年报率达79.19%,企业信用监管不断强化;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价竞“守护”行动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入户清查50余户,查获传销窝点15户,传销人员60人。处理传销投诉件22件,教育劝返75余人,办理行政案件36起,罚款金额22.25万元,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截至目前,通过全国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3906件,办结3718件,办结率达到95.19%。通过信函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共209件,其中信访26件,办结25件;举报信106件,办结74件。同时针对消费维权较为集中的汽车销售及服务,预付卡消费,价格收费(停车场、美容养生、校外教育机构等新业态),网络交易平台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按月梳理发布消费分析报告5期,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1篇,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维权“组合拳”,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维权效能,保障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监管执法方面,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亟须加强。破解人少事多的办法还不够多,统筹应对消费投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不够积极有效等。

二是在安全监管方面,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网络市场及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假冒伪劣问题仍未完全消除。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扎实开展药械化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及2024年抽检工作,持续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聚焦特种设备风险点,扎实开展燃气、锅炉、景区客运索道、超期未检等设备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坚持质量驱动。持续加强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监管及产品认证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严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是坚持深化治理。持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铁拳行动”和价竞“守护”行动,做好餐饮服务价格、殡葬服务机构及经营单位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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