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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宁夏玉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61家公司、分公司、非公司私营企业

经查,宁夏玉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61家公司、分公司、非公司私营企业(名单见附件)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构成长期不经营行为。贺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拟对上述宁夏玉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61家公司、分公司、非公司私营企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鉴于上述企业通过公示系统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且未在登记注册地址实际经营,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的方式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机关现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官网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发放《行政处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邓靖 张晶晶

联系电话:0951-8061990

特此公告。

附件:贺兰县市场监管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及行政处罚告知书贺市监企罚告2024〕95号-255号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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