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王世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1.当事人:王世芳,女,51岁,文化程度:小学,汉族,身份证号码:653101********6205。本局于2024年2月18日作出“贺市监处罚〔2024〕37号”《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参加传销的行为处罚如下:

处以罚款贰仟元整(¥2000.00元)。

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此决定书,本局于2024年2月19日向你邮寄送达此决定书,因你拒收,现特公告送达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申请复议可登录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

附件: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贺市监处罚〔2024〕37号)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