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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发布时间:2021-07-2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7月30日15时00分,在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贺兰县富兴北街创业东路5号县政务中心A座8楼801室)举行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发布违法广告一案的听证。

特此公告。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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