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贺兰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公示2018年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主体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贺兰县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依法公示2018年年度报告。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再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18年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未公示年报的法律后果
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提醒以往年度有未年报情形的企业,抓紧补报年报并及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以免对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四、请各类市场主体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完毕,如有什么疑问请联系我们: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辖区所咨询联系电话: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科: 0951-8061990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习岗市场所:0951-8061130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德胜市场所:0951-8988865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岗市场所:0951-8822017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贵市场所:0951-8894010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暖泉市场所:0951-8991164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