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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农(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积极推进创城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0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深入推进贺兰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贺兰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利民惠民 精细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融入到市场监管工作中,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农(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创城工作。

一是在全县开展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市场开办方、广大经营户对创建文明城市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树立规范自律的文明经营意识,积极参与创城工作。加强农(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积极履行管理责任,对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工作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严格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曝光;开展文明市场规范提升行动,指导市场开办方在市场显著位置展示统一、整齐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宣传诚信建设内容,引导场内经营者文明规范、诚信守法,切实提高经营服务质量。

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市场内各类食品销售摊点的监督检查,对裸装、散装食品落实“三防”制度,对每天上市的肉食品实行登记制度,严防未经检疫的肉食品上市;清理整治无证照、卫生条件差、食品加工不规范的“三小”经营户;严格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商户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活动,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规范诚信、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商标侵权、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交易秩序。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和计量器具检测活动。打击市场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器具造假、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问题,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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