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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开展“大武口凉皮”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保护行动

发布时间:2020-03-2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商标品牌竞争环境和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侵犯“大武口凉皮”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扰乱“大武口凉皮”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蔓延,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通知精神,贺兰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疫情期间各大商场、超市、小商店为重点,紧紧围绕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大武口凉皮”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文字的行为;被许可人违法转让、出让“大武口凉皮”许可证明、商标标识和商标包装的行为;使用与“大武口凉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店名,易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大武口凉皮”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伪造、擅自制造“大武口凉皮”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大武口凉皮”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故意为侵犯“大武口凉皮”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将与“大武口凉皮”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等重点违法行为,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严厉打击商标使用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大型商场9个,检查各类超市、小商店及个体经营户257户,对擅自购进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的2户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查扣并销毁无任何标识的凉皮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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