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总结

社保局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22/2018-0255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1-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社保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作风建设 总结

一、人员队伍建设

为充分发挥集中服务和协调管理的优势,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透明、配套、高效的服务,按照贺兰县委、县政府要求,贺兰县社保局于2015年9月整体进驻贺兰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后,经办大厅共设置社保经办窗口22个,窗口经办人员及后台审批人员共计31人全部纳入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规范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中心支部。

二、经办大厅基础设施建设

经办大厅社保窗口服务台有序协调。一是实施开放式服务,未设置玻璃隔断,实行推广信用和评价系统,将窗口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照片等信息在评价器上公布,办事群众在办理完毕业务后可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考核依据。二是大厅服务区功能明确、设施齐全,设有咨询区、自助抽号区、自助查询区、休息等待区和业务受理区5个功能区。咨询区帮助引导来访人员和办事群众,填写台配有老花镜,并有专人指导填写表格,同时设征求意见薄,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自助抽号机对每个窗口进行疏导分流,工作量合理分配,降噪效果明显,排号信息同步显示在业务受理区电子标牌上,方便群众查看。设有自助查询缴费设备,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简化了办事流程。大厅同时还设有政务公开栏、监控设备、医务室、有线电视、饮水机、座椅、阅报栏等便民设施,每天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整个社保经办大厅秩序井然。

三、作风建设

(一)加强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为民服务制度。一是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编制了社保局制度汇编,内含《贺兰县社保局内部控制制度》《贺兰县社保局工作管理制度》《六项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失职追究制度、效能考评制度、无偿代办制度)等32项制度和行为规范,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考评考核制度。根据业务不同,细化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经办要求,制定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日常业务经办督办。对社保经办大厅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一天四打卡签到制度,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实行月度、季度、年度绩效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增强了执行力,为业务经办更好地加强提供了保障。三是加大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宣传栏、宣传手册、电视台等传统方式及时将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等社会保险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推进掌上12333、手机APP、网上人社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微信、微博“六位一体”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引导参保服务对象广泛使用手机、互联网、自助服务终端,高效办理社保业务,打造“指尖上的社保”。四是实行领导轮流带班、接访制。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引导帮助服务对象办理社保事务,提供政策咨询,接待处理当日来访群众,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五是按章办事,维护群众利益。在业务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维护社会保险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受理的各类社会保险业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未发生被投诉事件。

(二)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升社保服务水平。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理论素养和服务水平。一是窗口经办人员积极参加政务服务中心和局内组织的政治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当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性。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对全县各级社保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及系统操作培训,使经办人员熟悉政策、了解业务、掌握经办规程,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三是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公共礼仪及政务服务礼仪讲座和培训,学习国内或区内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流程或典型服务实例,激发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先进、学习典型、树立见贤思齐的意识,更好地服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2.端正思想态度,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服务意识是做好服务工作的基础,尤其是经办大厅窗口。我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行风评议等工作,不断加强经办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强化全员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让职工在思想意识里随时随地都明白自己的岗位和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切实把工作职责体现在行动上。

3.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实行“一站式”办公,即“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六项制度”。各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其审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都向社会公众公开。在大厅服务窗口,每项服务事项都有内容全面、表述规范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准确快速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树立服务理念,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规定办结时限,对手续齐全的服务对象快速办理,如有急需,加班办理。对手续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办理业务的依据、时限、程序和所需全部资料,并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4.落实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作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贺兰县社保局以满足广大参保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强化优质服务,本着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原则,在细节上下工夫,有力地促进了社保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服务方式“零距离”。窗口确立了“细微之处见真情,服务之中树形象”的理念,要求工作人员从服务用语、仪容仪表,到个人的服务能力,每一个细小环节都不能含糊。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与服务对象面对面接触,面对面沟通,实行“零距离”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二是服务质量“零差错”。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遵守原则,无视工作规程,违规办事和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服务事项“零违诺”。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不拖延怠慢,不推诿扯皮,杜绝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高及“吃、拿、卡、要”等问题,所有事项一经受理,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做到服务事项无积压。四是服务群众“零投诉”。广开渠道提供便民服务,咨询电话保持全线畅通,设置AB岗杜绝“空窗”现象,开通社保QQ群、微博,积极做好网上咨询服务工作,努力为参保单位、群众解难答疑。设立“服务标兵”、“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等,实行党员公开承诺,做到分工明确,认识到位,多听取参保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法,重点解决群众不满意、意见大等问题,对个别情绪激动又不太讲理的服务对象,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主动、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服务对象满意而归,做到服务对象无上访、无曝光、无投诉。

(三)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党组织。原医保中心与原社保局合并后,在人社局党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社保局党支部严密组织,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于7月底完成选举工作。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部署督查考评责任制度,切实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每个班子成员都能够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群策群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制定了工作安排,与人社局党总支和支部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党员承诺书,明确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四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认真梳理工作职权,规范工作流程,深入排查找准“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建立了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履行责任。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广泛接受监督。

四、主要问题

贺兰县社保局始终以“爱岗、敬业、奉献”为主题,以“热情、规范、高效、廉洁”为服务宗旨,以争创一流为目标,强化服务理念,狠抓服务质量。但还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一是主动学习意识不强,被动性学习较多,积极性不够,而且学习形式单一,方法简单,还没有完全达到理论武装头脑、理论解决思想问题的目的,理论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不够紧,指导实践不够有力。二是个别工作人员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只满足于你来办事,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工作力度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三是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造成个别同志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中随意性大,影响了单位的整体形象,也与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不符。比如个别工作人员态度生硬,依然有机关作风,个别工作人员不能讲普通话,影响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沟通,工作效率有待强化提高。

五、2018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依法经办,提升服务水平。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依法开展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待遇支付、基金监管等工作。强化公正、文明的依法经办意识,遵守业务经办纪律,做到经办标准统一、尺度统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技术,创新经办方式,积极推广网上经办、掌上社保等业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业务办理事项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压缩办事时限,实现“厅内受理厅内办结”,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资料和手续齐全的事项,按照承诺时限要求及时办结。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三)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负责制,自觉做到服务热情、用语文明、礼貌待人,杜绝在经办中发生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不良现象;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对来访人员接待热情,耐心、细致解答来信来访人员提出的有关政策方面的问题,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推行领导轮流带班、接访制,引导帮助服务对象办理社保事务,提供政策咨询,接待处理当日来访群众,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积极主动为参保对象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强化政策宣传,打造阳光社保。利用多种媒体,运用各种手段,规模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推动政策入脑入心,把社保政策和业务宣传融入窗口日常经办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社会保险政策覆盖面,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政策透明度。

(五)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政策规定或损害社保形象及参保对象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局将认真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继续加大经办窗口服务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服务事项、服务场所、服务方式等,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满意服务,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阳光社保”形象,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硬、效率高、服务优、群众满意的经办队伍。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