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广大城乡居民: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即将开始,现将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参保居民缴费
1.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家庭所有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2.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需在民政、残联核实准确各自特困人员的信息和身份,需要个人缴费的按照相应的缴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的银行缴费,符合医疗保险免缴费条件的可免缴。
二、新参保居民参保缴费
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家庭应参保成员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明、残疾有效证件、享受低保的有效证件)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街道(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地点和标准
(一)缴费时间:2017年11月9日-2018年2月28日
(二)缴费地点:贺兰县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贺兰县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三)缴费标准:
1.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30元,二档270元,三档545元;
2.城乡居民家庭成员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一次全部参保;
3.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其中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成年居民只可选择二、三档标准缴费,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待遇。
4.农村低保、农村高龄、农村重点优抚可选择一档免缴费,也可按照优惠政策交部分费用参加二挡和三档;城镇低保可选择二档免缴费,也可按照优惠政策缴纳部分费用参加三挡;农村未脱贫建档立卡户、城镇高龄、城镇重点优抚、三级残疾可按照各自优惠政策标准,选择相应档次缴纳医保费用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政策待遇。
5.城镇三无人员、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农村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街道(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三档医疗待遇。
特此公告。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