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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顺利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2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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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保障和改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让他们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76号)文件精神,贺兰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县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19573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目前调整工作已完成,此次调整养老金所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24日全部发放到位。

为了充分体现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的社会公平、激励机制和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的照顾,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月均调增基本养老金204.7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退休(退职)人员调整16638名,月调增160.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调整2935名,月增调43.95万元,同时将2024年1至6月份的调增基本养老金一并补发到位,此次调整共计支付社保基金达1432.95万元。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2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9次同步安排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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