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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社保中心认真做好工伤职工定期待遇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今年以来,贺兰县社保中心以改进作风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每年对工伤职工及时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确保工伤职工定期待遇及时发放。一是对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进行电话、微信提醒,及时通过手机认证,确保正常享受工伤待遇;二是对电子认证有困难的人员,社保中心抽调人员主动上门服务,送去贴心关怀;三是对中断联系的人员,多方联系,完善相关认证手续,补发暂停期间的工伤待遇。

1-6月份,贺兰县社保中心共为42名工伤职工及供养人员发放工伤定期待遇596514.56元。其中伤残津贴230512.26元,生活护理费15420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83190.94元,退休补差28605.36元,切实保障因工伤重残及工亡供养亲属待遇按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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